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5、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或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涂用、注射药物造成的伤害;
6、被保险人接受包括美容、整容、整形手术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而造成的伤害;
7、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醉酒或受管制药物的影响;
8、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原反应、中暑;猝死;
9、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或病毒感染;
10、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11、战争、军事冲突、武装叛乱或暴乱、恐怖袭击;
12、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间;
13、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