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障:保障100种重大疾病,赔付100%的基本保额。
轻症保障:保障50种轻症疾病,确诊赔付20%的基本保额。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自确诊那天起后的保费,此项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可选身故保险金方式一: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赔付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
可选身故保险金方式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