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还未出世的话,可以办理新生儿保险吗?应该怎么办理?需要带什么材料去?具体有什么流程呢?
即使未出生的宝宝,新生儿保险也是可以办理的,如果准生儿的父母有一方是本市户籍,并且母亲已经参保,那么就可以按照规定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的手续。
准备的材料就是准新生儿母亲的身份证,市民卡以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或者是居住地所在的劳动保障所,给孩子办理登记的手续,之后就会有新生儿的临时个人编号。
在出生之后,孩子需要就医的,就可以凭借孩子的临时个人编号,在有具备儿童住院的服务定点医院进行就诊,如果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需要自己的支付的,可以由个人与定点的医院进行结算,如果是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那么就是由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和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像是符合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就是按照实际费用进行结算的。
如果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参保,那么从出生开始的时候,就能够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