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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加保障:假如保险合同已经规定了赔付金额,但是附加保障条款里说明,特定疾病会额外按比例赔付。所以,建议35岁的女性购买保险时,关注女性特定疾病附加保障条款。
(2)间隔期:对于一般重疾,第一次重疾与第二次重疾间隔期,短则180天,长则三到五年。对于癌症的要求就更严格一些,二次赔付的等待期比较长,一般3-5年。比如癌症的5年生存期,初次治疗后的复发期多在3年以内,5年之后再次复发的几率很低。那么,假如某产品的癌症二次赔付间隔时长是5年,那么二次赔付就没有任何意义。建议间隔期越短越好,因为间隔期内的重疾是得不到保障的。
(3)疾病分组:将很多病种分为一组,一组赔付一次,如果一组里面已经赔付过了,剩下的同组疾病就无法赔付了。所以,以全国25种高发重疾为例,这类高发重疾的分组越分散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