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在兴平工作,2002至2003年去广东中山打工,原单位和新单位同时交纳养老保险,今年我将中山的养老保险转回兴平,去兴平社保办理手续时,却被告知重复交纳的养老保险不能合并,这笔款已经到兴平社保的账号了,她说重复交纳的养老保险不能记入个人账户,也不能退给个人,只能在中山退,可我已经从中山转回到兴平了. 请问:1.国家规定重复交纳的养保不能合并吗? 2.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才能使我的损失降低最小?
:Q 这可合并不了呢
不能合并 你可以领取2份养老金可以了现在国家在采取措施弥补呢每个人最多一份
这就是我国目前社会保险的真实写照,各地方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打小算盘。就是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大事不国家统筹。你当时就应在中山退了那个社保而回故乡重新买。
很多保险顾问都给了很多宝贵的建议你了,我就不多说了,谢谢你对我们信任,我们会继续努力的,为广大的有需要的顾客提供更好的,更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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