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本人女,是自由职业者,打算今年开始买养老保险,查了不少资料有些说法是买一部分养老保险再另买一部分商业保险来补足,[因自由职业购买养老保费不比有挂靠单位[单位会支出部分]所以费用要高得多,基本是自己全付的,不晓得这样理解对么] 首先我想了解社保养老缴费及55岁后每月领养老金的算法1. 假定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月收入最低不超过60%,比如自定缴费基数为2000元,那我每月需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为多少元? 2. 社保机构将个人缴纳基数的8%为其建立养老保险帐户,这个又是什么意思没太明白。 3. 假定缴费年限为26年,同在55岁退休(上年社会平均月工资假定为3000元)到时领取养老金是多少?详细如何计算? 回复: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看,你属于所谓的“新人”,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具体要根据你省的规定计算。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六、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