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克拉玛依这边,要是想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话,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
提取流程
1、职工申请: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将相应的支取凭证资料交到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支取申请。
2、单位初审:单位核实无误后,将加盖财务印鉴章的《支取申请书》、《支取审批表》和支取证明资料(原件),《支取审批表》凭证要素填写齐全,必须由本人签字,支取凭证资料的复印件需粘贴在《支取审批表》第一联后做附件,两人(含)以上办理部分提取时,还需打印《支取清册》,一并提交到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若办理公积金个人账户销户的还需打印《利息支取书》。
3、审核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对单位提交已打印好的业务表单、凭证资料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积金业务章。对符合条件未打印业务表单的,公积金承办人员进入公积金管理系统根据单位经办员提供的职工账号进行支取操作,打印业务表单并盖章。若公积金个人账户销户,则还需计算利息,打印《利息支取书》。每次支取额必须在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借款合同等支取证明资料上注明。
4、支取办理:单位公积金经办员对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批准支取的,将业务表单提交银行支取现金或开具存款单。职工领取住房公积金时须签收。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提取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3、若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户口本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对少数民族夫妻未合户提供的结婚证是维语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