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想要贷款买房了,就用公司交的公积金,但是有一些手续要办?怎么办?
贷款流程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未实施)
现行中: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改革后: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申请贷款人持购房合同或协议书及30%以上首付款收据原件到中心备案后,信贷员初审,答复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申请人领回借款合同等相应资料填写盖章→信贷员做贷前调查→主管领导复审→交审贷会讨论审批→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借款人去受托银行盖章→借款当事人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办理公证→发放贷款→借款人按期还款→转逾、催收→提前或到期归还剩余本息。
贷款条件
凡兵团管辖内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资金且由兵团住房公积金中心统一管理的在职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均可申请此贷款。
1、具有所管辖范围的常住户口,借款人所在单位及个人连续一年(不含12个月)以上按期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2、具有不低于购买一套自用普通住房房款30%的自筹资金及交款证明(首付款收据、进帐单);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4、借款人抵押或质押和第三人保证的自有财产总额不得低于贷款总额的80%,并对抵押或质押和保证的财产连同借款合同一并进行公证。
贷款材料
个人材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长期居留身份证明;
2、借款人婚姻证明材料及其配偶身份证明;
3、借款人和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固定经济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