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带宜昌用公积金贷款买套房子,请问宜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吗?
您好,宜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借款人购买的住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已取得了《房屋产权证明单》,所在楼盘已被本级中心纳入可发放贷款楼盘管理。
2、当前年份-房屋建成年份≤20年。
3、住房出售方愿为申请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
4、主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在宜昌区域内中心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5、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6、借款人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7、主借款人个人信用符合《宜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评价规范》规定。
8、借款人与住房出售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所购房屋性质为住宅。
9、申请时间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间1年以内。
10、首套住房已交付了总房价30%以上房款;第二套住房已交付了总房价60%以上房款。
11、借款人愿意按《宜昌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偿还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授权本中心办理委托提取偿还贷款的业务。
12、借款人及其配偶所购住房为首套或第二套住房。
13、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