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要拿公积金去贷款买房了,那么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办理?
贷款流程
地市直职工办理流程:
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咨询(领取贷款资料清册)→填写资料清册有关内容提供相关资料及承诺保证→初审办理房产抵押→公积金管理中心复核签发《委托贷款通知书》→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定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公积金管理中心终审向受托银行划转贷款基金→受托银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由窗口通知借款人到窗口领取办理完毕的贷款资料和贷款发放凭证。
各县职工办理流程:
各县职工到所在县公积金管理部领取贷款资料清册→填写资料清册有关内容,提供相关资料及承诺保证→管理部初审合格以后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并向经办银行下达《委托贷款通知书》→借款人和受托银行签定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各县管理部复核全套贷款资料以后送到地区公积金管理中信贷科终审→公积金管理中心终审向受托银行划转贷款基金→受托银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由各县公积金管理部通知借款人领取办理完毕的贷款资料和贷款发放凭证。
贷款条件
1、在阿克苏地区范围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期足额缴交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含半年);
2、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4、有稳定收入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5、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的职工。
贷款材料
个人材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长期居留身份证明;
2、借款人婚姻证明材料及其配偶身份证明;
3、借款人和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固定经济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