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这个地方要是想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3、所购买、建造的自住住房符合市、县(区)城镇建设规划部门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购、建房时间在3年以内;
4、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5、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且信用良好;
6、没有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同意用所购、建的住房及价值相当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或提供符合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的保证方式进行担保。
贷款材料
一手房贷款材料:
1、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正规《商品房购销合同》;
2、不低于房屋总价30%的首付款依据。
贷款流程
1、单位职工团体性购买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房、企业改制售房等非商品房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向各县(区)分中心提出统一贷款申请并提交住房项目建设手续资料、购房职工名单、房款缴纳依据等材料。
2、经分中心实地调查确认职工购房行为真实的,向市中心转报单位职工贷款申请。
3、经中心批准后,由分中心通知单位职工持购(售)房合同或协议,到分中心申办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