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盘水这边要是想提取公积金的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承租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总收入30%的;
4、补交土地收益金的;
提取流程
1、职工提供以上材料到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审核以上材料无误后给予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并加盖公章。职工把填写好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连同以上材料一并交给同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2、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收齐以上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准予支取或不准予支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支取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照审定的数额开具支票,申请人凭支票到开户银行办理提现或转账手续。
提取材料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证明材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