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达州要是想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流程?
达州购新建商品房,须提供下列材料:
1、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一份;
2、首付款依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首套住房90平方米以内不低于20℅首付款,90平方米以上不低于30℅首付款;二套房均不低于60℅的首付款);
3、售房单位出具的证明(含购房者的购房情况,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4、借款人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无效身份证需提供户口簿);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婚、离婚的提供婚管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且离异的还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在市中心或各管理部领取个人收入情况证明制式表);
7、购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一份。
贷款条件
1、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缴存人,须账户启封并重新按时足额缴存满一年以上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4、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购买住房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县(区)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县(区)及以上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6、借款人同意按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