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门这边,要是想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以及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呢?
贷款材料
江门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申请审批表;
(2) 网签的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
(3) 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留证明、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
(4) 有效收入证明;
(5) 供楼存折;
(6)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7) 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总套数的证明;
(8) 个人信用报告;
(9)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贷款条件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市户口的,需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非本市户口的,需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申请时,申请人仍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
(3)有购房合同并按规定的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4)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一致。
贷款流程
1.申请人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经办银行把申请人的申请资料送往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3.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中心确定申请人的贷款额度、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不通过审查的将资料退回经办银行,并告知申请人不通过的原因。
4.确定申请人的贷款额度、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信息后,中心将资料退回经办银行,并由经办银行办理有关贷款的其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