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海这边,要是想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提取条件
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
4、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
6、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符合本条文提取条件的,在申请提取时,缴存人或其配偶有未还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首先用于归还贷款。
非销户提取:
缴存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以自住为目的租赁住房,租金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5)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
提取材料
1、《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
3、相应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1、提取人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提取资料
3、窗口工作人员打印提取凭证并入账,提取人签名并将凭证单交回单位财务
4、归集管理科负责人审批
5、凭证单交回中心计财科,办理转账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