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梧州这边要是想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提取流程
1、缴存人或委托代办人持证明资料及经单位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支取清单》,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场受理提取业务。
2、中心应对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3、中心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中心将资金转至提取人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提取人的银行存折或公积金缴存卡,不得支付现金。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公有住房(单位房改房)、集资建房
2、购买商品房并一次性或分期付清房款
3、购买二手房
4、购房并办理了商业性住房贷款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6、购房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
7、大修理自住住房
非房屋类:
1、离休或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
4、参军或出境定居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满两年,且未与新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
6、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地或户口不在本地或到外地读书
提取材料
1、由职工本人填写的《梧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须单位盖章、粘贴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委托代办的须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须验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办的还须验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证原件);未婚、离异未再婚、丧偶的填写《个人婚姻状况声明》(适用于下表1至7点的提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