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门这边要是想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话,需要哪些流程和手续呢?
提取材料
江门公积金购房提取材料
以自有资金全额付款且不申请住房贷款的职工提供以下材料:
1.房地产权证
2.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
3.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存折
5.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暂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职工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合同
2.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
3.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
4.身份证
5.住房公积金存折
6.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以住房公积金支付首期房款且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提供以下材料:
网签购房合同
已付购房款发票
身份证
住房公积金存折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 家庭成员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租赁普通住房自住
4.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5. 直系亲属首次购买普通住房
提取流程
1.在上班的职工,填写提取申请表,并带齐提取的相关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职工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 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4.银行将职工所需提取的金额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内,过程大约3天以内,届时职工可直接通过指定的账户提取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