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这边,要是想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话,需要走哪些程序呢?
提取条件
珠海公积金中心提取条件(部分提取)
1、购房、自建、翻建、大修提取审批
2、偿还购房贷款提取审批(包括非银行贷款)
3、租赁住房的
4、因患重大疾病的
5、低保家庭子女读书的
全额提取
1、退休
2、本市户籍人员失业
3、外地户籍务工人员离职返原籍
4、本市户籍人员调离本市
5、出国(境)定居
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7、市内调动公积金帐户合并
提取流程
一、准备材料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准备好相应的办理材料,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各管理所内办理。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服务窗口提交办理资料,工作人员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
三、审批放款
工作人员按使用规定审核资料,资料齐全的当场开局准许提取公积金批复。职工本人可凭批复到银行提取公积金款项。
提取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
(2)身份证;
(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4)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提供
①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② 购房发票或房地产权证。
(5)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
①房产证或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交易过户回执;
②契税凭证、购房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