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个人的需要,现在要把公积金取出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办理?
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所在单位未欠缴住房公积金;
3、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商丘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流程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商丘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单位印章。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手续,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中心准予提取的,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提取人所在单位或提取人在商业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不准予提取的,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理由。
4、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的提取规定,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商丘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职工退休的
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无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的,应当提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凭证;
二、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与用人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关系证明、县(市)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一至四级);
2、非本市常住户口,提供《居民户口簿》和与用人单位终止人事关系、劳动关系证明;
3、在职期间被判刑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和与用人单位终止人事关系、劳动关系证明;
4、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重新就业证明和与用人单位终止人事关系、劳动关系证明,包括失业证、下岗证、再就业优惠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出境定居的
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在境外的居住证明;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手续;
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与死亡职工的身份关系证明或受遗赠证明。
五、职工本人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余额的
须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并提供被提取人的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
商丘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房屋类提取材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
1、购买自住商品房的,提供一年内经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收据);
2、购买单位房改房的,提供房改部门对公有住房出售的批复、购房人员名单、一年以内的购房发票(或收据);
3、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一年以内的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
4、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及购买建筑材料的票据;农村自建房须提供宅基地使用证、乡镇或办事处开具的建房证明、施工合同及购买建筑材料的票据;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1、还款期正常还款的: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借款(抵押)合同及还款明细单;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及还款明细单;
2、职工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本息的: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贷款结清证明和还款单据;还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提供住房借款合同、贷款结清证明和还款单据。
(三)支付房租的:
提供单位出具的无房证明、家庭收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的房产证和租房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