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工作了6年,然后由于一些原因被迫辞职,辞职时申请了失业险,第一个月卡里入了点钱,请问以后还有吗?失业保险可以领几次?
您好,只要重新累计交纳满1年以上,并满足其他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就可以再次享受,没有次数限制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如果再次失业,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可以将前次应领未领的期限与新核定的发放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