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下如何给老年人去办理低保呢?有经验的人士帮忙解答下吧。
您好,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8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2)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于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规定应当书看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