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给离婚的前夫买份商业保险,可以吗?我想给离婚的前夫买份商业保险,可以吗?
可以购买!《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以下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根据该条法律,在让前夫同意的前提下,其本人知晓合同权利与义务并亲笔签名,你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前夫投保商业保险。在投保申请时,二人关系可以填写为“朋友”。
您好!你给你前夫买不可以,但还是为你想法感动!!!
您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您有权利出钱购买保险,但是投保人和受益人都不是您。
你好,不可以的。
有情有义,好人啊!
您好!因为是您前夫,所以以您为“投保人”的名义是不可以购买的,既然您有如此的保障观念,不妨与他深入沟通,让他以自己的名义为自己投保,这才是合乎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