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单位给交,后来换单位了,后换的单位没给交,就自己一直交着,现在的单位又要我们下岗,给补交三险,从没交过的人给按百分之二十二给交。我们这些一直自己交的给安百分之十二给返现金,请问这个有法律依据吗?
您好,您们单位这样做没有法律依据的。单位交社保的话,单位交20%进社会统筹账户,个人交8%进个人账户,如果是个人交的话,交20%,12%进统筹账户,8%进个人账户,估计您们单位是依据这样的原理不给您们的。
你好: 社保按规矩是个人负担百分之八,单位负担百分之二十。应该说给你们返百分之二十,也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