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客户的投诉中,因买的险种不合适而引发的投诉占比较大。何以会不合适?或经济原因或所需产品不对路,原因各异。有何办法避免此类现象?一般保险公司都规定有十天不等的犹豫期。它的功能就是请投保人思考再三:在十天之内,如果觉得所投保的险种并不适合自己,那么可以撤消自己的投保要求,而且分文不受损失。之所以有犹豫期,正是考虑到保险产品的一种特殊性。人寿保险是对人生十年二十年中,万一发生风险可将风险降低到一定程度的一种保障。因为是几十年的一种承诺,显然,急于求成是不行的。为了尊重客户的意愿,犹豫期就成为客户投保后一段非常重要的时期。那么犹豫期对投保人的重要性究竟体现在哪里呢?首先,可以对所投保的险种进行全盘的审视。就现在大多人的保险意识并非很高的情况而言,许多投保人并不很清楚自己投保什么险种,保障范围有哪些。其次,可以对自己是否有能力交保费做一个估量。许多投保人在有投保动机时,往往较多考虑险种本身对自己的好处,至于能否交足十年甚至二十年的保费,考虑较少,也就是说对自己的经济能力缺乏足够的估量。那么在犹豫期内,应该将自己的经济能力做一个充分的估算。客户在犹豫期内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审定工作,那就是所投保险的保障范围合不合适。如果投保的险种并不是自己所需要的,那么在犹豫期内完全可以改换险种或者办理退保事宜。同样在犹豫期内退保也是分文不受损失的。保险公司设犹豫期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当犹豫期过后,保险公司就承担起了对客户的风险管理职能。也就是说,不管风险是否发生,保险公司管控风险所产生的费用已经发生。这就是为什么过了犹豫期退保要受损失的原因。所有投保人寿保险的客户都享有“犹豫期”这个权利。利用好这个权利,“犹豫期”间切莫犹豫,好好审视一下自己所投保的险种,这不仅是避免受损失的重要途径,更是对自己负责的应有态度。 [本帖最后由 黄文艳 于 2008-05-09 10:36 编辑 ]
在解释合同的时候,我会刻意告诉客户有这个犹豫期的,越是这样做,客户越不会退。:victory:
说的很不错!互相学习!!
犹豫期是给客户很好的权益,就像买东西十天内包换,包退。心里会安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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