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从网上找到以下消息,可能对你用帮助:2009年2月1日,《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在全国推行,凡有交强险的车辆互碰,如果车损不超2000元,各方都有责任并同意采取“互碰自赔”的,就适用这一理赔处理机制。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无需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互碰自赔”处理机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二、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车损金额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三、由交警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四、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我的车被别人撞了,车子被挂花了。能想保险公司理赔吗?
你的车被别人撞了,就让对方的保险公司赔帮你修啊,和你的保险没关系,再说了,交强险也不是负责修自己的车的保险。交强险是最基本的第三者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