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或发生以下任意一项情形的相关医疗费用,我们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杀或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未在指定的互联网医院就诊产生的医疗费用;
(4)不属于药品费的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药品配送费用;
(5)因治疗本主险合同列明的指定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
(6)核爆炸、核辐射与核污染、战争、军事冲突、恐怖袭击、暴乱或武装叛乱。
其他免责条款
除“3.1 责任免除”外,本主险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详见“2.1保险责任”、“5.2 保险事故通知”、 “7.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7.2 年龄错误”和脚注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