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其第十四次会议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订。该修订中取消了对保险销售(包括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人员资格的核准审批要求。根据新规定,在保险中介人员正式开展工作之前,其所属保险公司必须在中国保监会的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为其办理执业登记,而此过程中不再将资格证书作为执业登记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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