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康宁定期保险条款(2007修订版)是什么?
中国人寿康宁定期保险条款(2007修订版)包含以下保险责任和免责内容:保险责任:1.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后180天内初次确诊患有本合同所指的10种重大疾病,无论是一种还是多种,本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此时合同终止。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此时合同终止。3.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身体严重残疾时,本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此时合同终止。4.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合同年满70周岁时,本公司将按照所交保险费(不含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此时合同终止。免责内容: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