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养老保险衔接

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养老保险衔接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是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的过渡和衔接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转入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而对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则可以选择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参保人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进行办理。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在城...

案例 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养老保险衔接

据悉,自9月1日起,某市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不含一次性支付工伤待遇并终止了工伤关系的人员)在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由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领取社保基本养老金。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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