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指职工和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分别缴存到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根据南京市的规定,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般为12%,而用人单位的缴存比例为8%,合计为20%。这意味着,如果一个职工的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每个月他自己需要缴存600元,用人单位需要缴存400元,共计1000元存入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重要福利,可以用于购房、教育、医疗等方面。通过缴存公积金,不仅可以为职工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还可以促进住房市场的稳定发展。因此,南京市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设定对于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