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城镇职工医疗
延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指延安市城镇职工参加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延安市城镇职工提供医疗保障。该保险制度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和监督。延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包括延安市城镇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人员缴纳一定的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延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包括门诊、住院、特殊疾病和大病保险等,可以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额外提供一定的医疗保障,如门诊药品费用、康复费用等。延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实施,有效保障了延安市城镇职工的医疗需求。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到合理的医疗费用报销,减轻了个人和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该保险制度也促进了延安市城镇职工的就业稳定和...

知识 延安市城镇职工医疗

据了解,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实行签约制,凡未与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签约的参保人员不享受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员在非本人签约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不纳入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的支付范围,住院...查看详情>

案例 延安市城镇职工医疗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表示,对于长期在城镇企业工作、履行了缴费义务的本市农民工,将有望享受到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待遇,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查看详情>

拓展 延安市城镇职工医疗

近日,在宝鸡市行政区域内转院、检查可由定点医疗机构依据患者病情自主决定。患者转院应先与原定点医疗机构按医保规定结算医疗费用,转入新的医疗机构后,起付标准、自付比例按新转往医疗机构标准执行。宝鸡市的新的...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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