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与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不一致司法认定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与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在司法认定上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伤残评定标准来确定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从而确定赔偿金额。而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是指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来确定被害人的伤残程度,从而确定赔偿金额。这种不一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通常是由保险公司自行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控制赔偿金额,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而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是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确定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被害人的权益。因此,两者的评定标准往往存在差异。其次,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通常较为模糊,容易产生争议。保险公司可能会对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进行低估,以减少赔偿金额。而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在法律上较为明确,可以提供更为客观的评定依据。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