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公积金管理办法
<p>济宁市公积金管理办法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济宁市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公积金的规定。根据济宁市公积金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缴纳公积金,享受公积金贷款等福利。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了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提取条件、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具体内容,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br><br>根据济宁市公积金管理办法,职工可以通过单位缴纳公积金,也可以自行缴纳。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住房、大病医疗、子女教育等支出。同时,职工在特定条件下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购买或装修的资金问题。公积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利于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p>

知识 济宁公积金管理办法

为了缓解购房者的贷款压力,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5日公布新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下称“公转商贴息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0%时,管理中心启动公转商贴...查看详情>

案例 济宁公积金管理办法

问:201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新政策有哪些 答: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查看详情>

拓展 济宁公积金管理办法

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答: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苏州市人民政府的参照管理事业单位 住房公积金系统属于属地化管理,只有地级市(设区城市)才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省级由省建设厅...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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