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新绿洲团体定期寿险(b款)承担责任的时间

国寿新绿洲团体定期寿险(b款)承担责任的时间
国寿新绿洲团体定期寿险(b款)是一款适用于团体员工的寿险产品,主要保障员工在意外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时,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这款产品承担责任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根据国寿新绿洲团体定期寿险(b款)的保险条款,该产品的保险责任期限为一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保险责任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限内发生身故或全残,但是该事件发生的原因不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此,作为被保险人,应该在购买保险时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范围,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得到及时的保障。同时,也应该注意保险责任期限,避免错过理赔时效。

案例 国寿新绿洲团体定期寿险(b款)承担责任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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