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破产年金险的分配

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破产年金险的分配
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公司破产时对年金险的分配方式。首先,保险公司破产时,应当将保险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1. 优先偿付保险公司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劳动者权益;

2. 偿付保险公司的债务;

3. 偿付保险公司的保险金;

4. 偿付保险公司的其他债权;

5. 偿付保险公司的股东权益。

在保险公司破产时,年金险的分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1. 优先偿付已经到期的年金;

2. 偿付已经开始支付的年金;

3. 偿付未开始支付的年金。

在偿付未开始支付的年金时,应当按照年金险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如果年金险合同没有约定分配方式,则应当按照保险公司破产时的清算顺序进行分配。

总之,保险公司破产时,年金险的分配应当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进行,以保障年金险的受益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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