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行业 保险股资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之总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之总则

发布日期: 2015.11.19

导读: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第一章总则答: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之总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平安产品责任险
平安产品责任险 中国平安
大品牌,承保能力强,认可度高
企业
查看详情
美亚产品责任险
美亚产品责任险 美亚保险
外资保险品牌,全球范围法律服务,高限额保障
进出口企业
查看详情

热门产品

  • 成人
  • 少儿
  • 老人
  • 财富
  • 旅行
  • 交通
新人专享福利
大地车险保护父母,给他们加倍的爱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