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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所需材料

发布日期: 2015.10.22

导读:问:烟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答:一般性都是单位统一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的,申请需要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当然单位申请的话不需要准备这么多资料
问:烟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答:提取需一定条件 如购房、租房、房屋大修、装修 或者家庭困难,有大病等 如果将来有购房需要,还是留着办理公积金贷款吧。
问:公积金贷款都需要什么材料,证明?需要到哪办理?... 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2)借款人婚姻证明。 (3)购房缴款凭证。 (4)夫妇双方收入证明。 (5)合法的购房合同。 (6)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7)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网友留言:我的公积金交了三四年,期间贷款买了房,现在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和收据。请问可以凭这两条提取公积金?

烟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贷款购房还贷满一年可以办理公积金支取,首次提取所需材料:1、填写完整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2、提取人为配偶方的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商业性住房贷款需同时提供借款人在本次提取时间段内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对账单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二手房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4、加盖单位公章的《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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