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领导组表决心:完善大病医保制度
发布日期: 2013.05.23
导读:近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医改组称要要想办法完善大病保险制度, 医保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可以解决我们基本的医疗费用需求,具体情况请继续阅读本文。
近期举行的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会议上指出,要靠政府、慈善机构、保险机构共同努力,哪怕勒紧腰带也要想办法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建立起应急救助机制。去年公布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对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进行二次报销,报销比例将不低于50%,并且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后卫生部表示要推出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在三分之一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随着“大病医保”政策的逐步落地,各地陆续酝酿出台细则,此次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的召开进一步表明了国家完善大病医保相关政策的决心。
近年来,重大疾病治疗费用逐年攀升,医疗支出水涨船高。国家卫生部数据表明:我国人均重大疾病医疗支出已超过10万元,恶性肿瘤平均治疗费用达到15万元。而且,重大疾病除了直接的治疗费用外,还会引发看护费、营养费、恢复费用、后续治疗费用等巨额开支,以及可能造成长时期的收入损失。一旦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就将给家庭经济带来巨大的财务危机,导致许多家庭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
医保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可以解决我们基本的医疗费用需求;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出现即支付保险金给被保险人,是对医保补偿范围及额度的有益补充。通过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来解决自己的后顾之忧已成为越来越普遍的方式。
最常见和必需的的商业健康险涵盖重大疾病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型保险和医疗补贴型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是指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的保险险种;住院费用报销型保险以发生意外或疾病而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按保险合同约定比例报销;住院补贴型保险是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导致住院,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标准在住院结束后给付保险金补贴的保险。
当今社会,不良的生活习惯、工作压力的增大和环境污染等原因,各种重大疾病的发病率正呈逐年上升和年轻化趋势,部分具有远见的商业重疾保险陆续推出并适时升级。面对不断提高的重大疾病的发病率,保持健康的生活习惯,建立和提高风险意识,及早制定周全的保障规划才能为个人和家庭创造安心的未来。
更多保险资讯请关注新一站保险网 http:www.xyz.cn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4
- 50万保额,实习生、短期工,含意外医疗、补贴
-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 查看详情 ¥61.00 起
-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 实习生、短期工,10万意外保额
-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 查看详情 ¥16.00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