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险种专栏 汽车险 非医保用药不予赔付 是陷阱还是陷阱?

非医保用药不予赔付 是陷阱还是陷阱?

发布日期: 2012.05.17

导读: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所使用的药品中有2万多元属于医保用药目录之外的药品为由拒赔,理由是第三者责任险条款明确规定“非医保用药不予赔付”,专家给你解答其中的陷阱。

问:

我前不久驾车将行人吴某撞伤,花去医疗费7万余元,交警部门认定我负事故全责。我既为自己的车保了交强险,又保了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远远大于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谁料保险公司以吴某所使用的药品中有2万多元属于医保用药目录之外的药品为由拒赔,理由是第三者责任险条款明确规定“非医保用药不予赔付”。我咨询了吴某的主治医师,医生说那2万多元“非医保用药”都是医治吴某伤情所需的合理用药。请问,对“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可免赔吗?

答:

“非医保用药不予赔付”是商业保险公司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在保险条款中预设的陷阱,损害的是投保人的利益。在商业保险合同关系中,保险公司本来根据保险限额的约定确定了承担赔偿范围的上限,却又再次通过限定伤者的用药范围来减轻其赔偿责任,显然有失公平。如果医疗机构在抢救、治疗伤者时确需使用超出医保范围内的药品而弃之不用,明显违反了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理念,既不利于对伤者的救治,亦不利于交通事故纠纷的及时化解。因此,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关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的规定,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条款中约定“非医保用药不予赔付”的格式条款应当认定为无效。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中国人寿财险
实习生、短期工,10万意外保额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查看详情 ¥16.00
新一站学平乐放心版
新一站学平乐放心版 中国人寿财险
报销意外医疗,报销疾病住院医疗,保障在校\日常生活
2周岁-25周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幼儿
查看详情 ¥128.00

热门产品

  • 成人
  • 少儿
  • 老人
  • 财富
  • 旅行
  • 交通
  • 家财
新人专享福利
交错相通,人生无忧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