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保险丧葬费被私吞 侵占者因此获刑
发布日期: 2013.09.29
导读:青岛某实业公司工作人员刘某利用其工作之便,将某社区居民的养老保险费及丧葬费20410元先私自转入此社区居民刘某某名下,然后再转如到自己的名下,且很快将这两万多元挥霍一空。后经居民察觉报案,刘某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刘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鉴于刘某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决定轻判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某负责某社区居民的养老保险费死亡人员丧葬费的发放工作,其利用职务之便在银行代发放养老保险费、丧葬费人员名单中擅自加入本村村民刘某某名字,将别人所得转入刘某某名下,进而再装入自己口袋中……近日,崂山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2009年至2010年期间,刘某在青岛某实业总公司工作,负责崂山区某社区居民养老保险交费、死亡人员丧葬费发放。刘某经手的钱数目很大,其早就盯上了这笔钱,心想从每位居民身上弄点不会被发现,且还能积少成多。经过多番考虑,刘某终于想到一个不易被发现的方法。其利用职务之便,在向 银行出具的养老保险费、丧葬费发放名单中擅自增加本村村民刘某某的名字,通过向其他居民少发养老保险费、丧葬费的手段,将银行代发放的部分养老保险费、丧 葬、 费悄悄汇入刘某某名下账户,然后再神不知鬼不觉放进自己口袋。刘某很快将占有的20410元挥霍一空。一位细心的社区居民发现保险费连续几个月比以 前减少,便去社保中心查询,才知保险费被人挪用,其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刘某很快被抓获归案。2011年8月,刘某将占有的20410元退回该实业公司。
2011年12月23日,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刘某犯职务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刘某利用其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务达两万多元,侵占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理应进行严惩。但法院鉴于刘某认罪态度较好,并能如实退回其非法侵占的20410元,并且有明显的悔过表现。鉴于此,法院决定从轻发落,被告人刘某职务侵占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执行。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 查看详情 ¥2.90 起
-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 可保本市出行,每天1元
- 1周岁-85周岁;境内出游人士
- 查看详情 ¥1.00
热门产品
-
成人
-
少儿
-
老人
-
财富
-
旅行
-
交通
-
-
君龙人寿超级玛丽12号重疾险
同种重疾二次赔,覆盖185种疾病,创新肺癌关爱金 -
华贵大麦甜蜜家2024定期寿险(互联网专属)
最高4倍基本保额,夫妻共保,一张保单双重守护 -
长相安长期医疗险(20年保证续保)—个人版
保证续保20年,含重疾住院津贴,可选少儿门急诊保障 -
e享护-医享无忧百万医疗险(20年期)-个人版
20年保证续保,不限社保范围,可选院外特药责任 -
小蜜蜂5号综合意外险尊享版
100万意外保障,不限社保0免赔,住院津贴最高150元/天 -
华贵大麦2024定期寿险(互联网专属)
最高可选400万一次性赔付,家庭支柱必备,可选交通意外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