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民工身故保险金被判不合理
发布日期: 2015.03.31
导读:问:建筑公司不给民工卖保险,民工死亡了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答:没有买保险的情况下,只能公司做赔付了,望采纳
问:建筑公司不给民工买社会保险突发疾病如何维权 答:依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必须为工作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你找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用工单位协调,还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
问:公司给工地民工买了保险,如民工突然不做了怎么办... 答:那要看公司给你买的是什么保险了,意外险卡折,个人可以把钱交个公司,保险单自己拿走。如果是团体险,那就不用管它。因为理赔时打到个人账户上的。你走了,保险就废了。
新一站保险网3月31日讯:记者31日从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法院获悉,《保险法》实施后,四川首例建筑公司起诉保险公司支付民工身故保险金的案件日前在该院审结。法院认定建筑公司主体不合适,依法驳回其诉求。
据了解,2014年6月17日,原告福建某建筑公司与被告永安财产保险公司泸州某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合同》,交纳了34.29万元保险费,为原告承建的泸州某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保险,约定每人身故保险额为66万元,保险期为2年零三个月。
2015年1月15日,原告工地的民工汤某在进行拆模作业时,不慎从5层楼通风井预留洞口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汤某的近亲属向原告出具人身保险理赔授权委托书,授权原告办理人身意外保险金理赔事宜。随后,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其支付66万元保险金。
法院审理认为,人身保险合同以人的生命、健康为保障对象,投保人必须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按照原、被告的约定,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故福建某建筑公司不是本案的适格原告。因此,纳溪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其工人汤某因工死亡的保险金66万元的起诉。
关注手机新一站网,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 查看详情 ¥2.90 起
-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 可保本市出行,每天1元
- 1周岁-85周岁;境内出游人士
- 查看详情 ¥1.00
热门产品
-
成人
-
少儿
-
老人
-
财富
-
旅行
-
交通
-
-
君龙人寿超级玛丽12号重疾险
同种重疾二次赔,覆盖185种疾病,创新肺癌关爱金 -
华贵大麦甜蜜家2024定期寿险(互联网专属)
最高4倍基本保额,夫妻共保,一张保单双重守护 -
长相安长期医疗险(20年保证续保)—个人版
保证续保20年,含重疾住院津贴,可选少儿门急诊保障 -
e享护-医享无忧百万医疗险(20年期)-个人版
20年保证续保,不限社保范围,可选院外特药责任 -
小蜜蜂5号综合意外险尊享版
100万意外保障,不限社保0免赔,住院津贴最高150元/天 -
华贵大麦2024定期寿险(互联网专属)
最高可选400万一次性赔付,家庭支柱必备,可选交通意外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