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知识汇总 社会保险知识 异地缴费社保费可扣除计个人所得税

异地缴费社保费可扣除计个人所得税

发布日期: 2012.03.20

导读:广州市地税局表示异地缴纳社保费用可以扣除后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昨日,广州市地税局明确,异地缴纳的社保费可以在计缴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李小姐的公司雇佣了一批外地员工,在广州发放薪金。但这些员工已经在户籍所在地购买了社保。李小姐问:异地缴纳的社保费可否在计缴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呢?

对此,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解释,个人因社保关系在异地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能够提供相关缴费凭证或证明文件的,可按现行有关规定给予税前扣除。对采取全年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纳税人可以从缴交当月起按照实际缴费月份数进行分摊扣除。

因此,李小姐公司该部分外地员工异地缴纳的社保费如满足有关条件,可以在计缴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太平洋产险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查看详情 ¥2.90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太平洋产险
可保本市出行,每天1元
1周岁-85周岁;境内出游人士
查看详情 ¥1.00

热门产品

  • 成人
  • 少儿
  • 老人
  • 财富
  • 旅行
  • 交通
  • 家财
新人专享福利
家庭智能推荐24小时营业不打烊,服务超五星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