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知识汇总 社会保险知识 北京规定自持档案人员也可办理社保

北京规定自持档案人员也可办理社保

发布日期: 2012.02.22

导读:北京市之前规定,自持档案的市民也不能正常参加各项社会保险。这个不少人带来困扰,现在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出台《关于解决自持职工档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一问题终于得以解决。

日前,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出台《关于解决自持职工档案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后,因各种原因滞留在自己手中的个人档案,除极特殊情况外,将被“激活”,相关人员可正常就业、参加社会保险

此规定,对于滞留在个人手中的职工档案,持档人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职介中心,提出档案材料的认定和接转申请。

此前北京规定,职介中心不接受个人自持的档案,自持档案的市民也不能正常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4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4 中国人寿财险
50万保额,实习生、短期工,含意外医疗、补贴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查看详情 ¥61.00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中国人寿财险
实习生、短期工,10万意外保额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查看详情 ¥16.00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