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工具 健康保险 购买长期健康险 应该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购买长期健康险 应该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发布日期: 2015.09.15

导读:问:如果在买保险时投保人以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业务员... 答:看公司承保,费用增加后如果可以进行投保,按合同走。
问:保险人履行如实告知的内容主要是 答:免除责任的内容。 对于哪些情况是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不予赔偿的,要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问:全能保险“不全能” 健康险为什么要如实告知 答:你好,这个是对客户负责,也是对保险公司自己负责。已经有疾病的是不能投保的,投保的必须是健康的标准体。

购买长期健康保险,需要注意的事情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消费者一定要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王先生2000年购买了一份某保险公司的长期健康险,2001年5月他因冠心病、不稳定性心绞痛住院,至2001年6月共住院22天,出院后,根据保险合同,王先生要求保险公司应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4000元,但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拒绝的理由是:王先生在投保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因为在投保时,王先生在回答“过去曾否患有下列疾病……高血压病……”的问题时均回答为“无”,并在投保单上签字确认。而保险公司在理赔调查中却发现,王先生的病历记载他已经患有高血压5年,即在投保前患有高血压。根据保险法,王先生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因此不仅不作出赔偿,还同时解除了与原告的保险合同。   王先生一纸诉状将这家保险公司告到了福田区法院。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因王先生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决定对原告所患冠心病不予赔付,理由正当,依据合法,同时驳回王先生的诉讼。   据了解,保险法中规定,个人在投保人身保险前都有如实告知义务,这也就是说,投保者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先将自己目前的身体状况及既往病史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中国人寿财险
实习生、短期工,10万意外保额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查看详情 ¥16.00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太平洋产险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查看详情 ¥2.90

热门产品

  • 成人
  • 少儿
  • 老人
  • 财富
  • 旅行
  • 交通
  • 家财
新人专享福利
家庭智能推荐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