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知识汇总 社会保险知识 发生工伤之后需要做些什么

发生工伤之后需要做些什么

发布日期: 2014.08.14

导读:问:工地上工伤发生后,应该做些什么 答:医院的各种证明,还有劳动合同.没有就搜集证据.可以申请劳动监察部门鉴定!
问:受了工伤之后要做些什么? 答:1、确定单位有没有申请工伤,直接问劳动局工伤科就可以了; 2、看病期间的费用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垫付,如果用人单位不垫付,就自己垫付,如果自己经济情况不允许,可以申请先行支付。
问:工伤认定下来以后该做什么了? 答:带上资料到工伤支付岗去做工伤登记,登记完就可以报销了,需要鉴定伤残等级的就到社会保险科做鉴定

  生活中,危险无处不在。而这时候,买保险就成了保障未来生活的最好方式。如果是带有危险性质的工作的话就更加要买一份保险了。一般来说,自己所处的公司会为自己购买保险,其中就包括了工伤保险。那么,如果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哪些情况属于工伤?哪些情况又不属于工伤?工伤发生后需要做些什么?这都是我们需要了解的。

  什么情况下属于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β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八)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九)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十)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哪些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发生工伤后需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伤亡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职工本人或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有管辖权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还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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