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知识汇总 社会保险知识 工伤如何界定 乘坐公交上班途中有保障吗?

工伤如何界定 乘坐公交上班途中有保障吗?

发布日期: 2015.07.24

导读:早上上班为了赶公交车扭伤了脚,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呢?近日,有市民向本报你问我答“问医保”栏目咨询,上下班途中受伤什么情况下算作工伤?根据2010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是有条件的,必须是遭遇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而且职工本人不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这种情况才认定工伤

  早上上班为了赶公交车扭伤了脚,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呢?近日,有市民向本报你问我答“问医保”栏目咨询,上下班途中受伤什么情况下算作工伤?根据2010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是有条件的,必须是遭遇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而且职工本人不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这种情况才认定工伤。因此,上下班途中不小心扭了脚、摔了跤等等非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不认定工伤。

  A.

  工作时因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

  还有市民向“问医保”咨询,老家有个农村亲戚来连打工,单位给交了三险。不久前,亲戚和同事到朝阳出差,加班干活儿的时候突发脑溢血,后来上医院抢救,虽然抢救过来了,但现在偏瘫,需要康复治疗,估计今后也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了,这种情况能认定工伤吗?

  “问医保”告诉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一项视同工伤的规定跟当事人的情况很相似,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因此,这位被抢救过来的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上突发脑溢血的职工,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B.

  单位没给报工伤,职工可以自己报

  “问医保”了解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六种、视同工伤的情形有3种。职工一旦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单位应在30日内到市医保中心或各区市县医保中心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没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或职业病发生后1年内,自己向市医保中心或各区市县医保中心申请工伤认定。

  “问医保”告诉您,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认定工伤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视同工伤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认定工伤或

  不视同工伤的情形

  (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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