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在追查武汉市民10年前公积金被人冒领案件
发布日期: 2017.12.13
导读:今年4月,汤先生退休后,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取钱。工作人员告诉他,钱早在10年前就被取走了。工作人员提供的资料显示,汤先生的公积金分别于2008年10月7日和2008年12月16日取走。工作人员还提供了当时取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这个身份证除了名字和身份证号与汤先生相同外,照片和家庭地址都不一样。龚先生承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在想方设法查找这笔钱下落,一定会如数归还汤先生的公积金。
新一站保险网07月28日讯,存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1万余元公积金,10年前就被人领走了,而这笔钱的主人汤先生却一直蒙在鼓里,直到今年汤先生退休去领取这笔钱时,事情才暴露出来。
汤先生介绍,1998年,他先后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湖北省分会下属公司等单位工作3年多时间,之后离职。工作时通过单位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离职后再也没有交过公积金,以前交的公积金累积有10095.17元,一直存在他的个人账户上。2005年10月,汤先生曾想取出这笔钱,因未到退休年龄,没有取成。
今年4月,汤先生退休后,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取钱。工作人员告诉他,钱早在10年前就被取走了。工作人员提供的资料显示,汤先生的公积金分别于2008年10月7日和2008年12月16日取走。第一次取了8823.84元,第二次取走余额1271.33元。
工作人员还提供了当时取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这个身份证除了名字和身份证号与汤先生相同外,照片和家庭地址都不一样。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省直分中心工作人员龚先生承认,汤先生的公积金确实被人冒领了。他介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省直分中心原名叫湖北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最近几年才合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汤先生原工作单位是省属单位,所以他的公积金就存到了省直中心。
按照当时的规定,省属单位职工离职后提取公积金,只要单位能提供离职报告和职工身份证就行。由于当时条件所限,无法辨别身份证的真伪,所以汤先生的公积金被人冒领了。龚先生说,根据现在的调查情况,汤先生的公积金被冒领后,进入了湖北华中国际商务有限公司汉口分公司账户。然而,这家公司已经不在了,现在查找这笔钱最后到了什么地方有些困难。龚先生承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一定会如数归还汤先生的公积金,现在正在想方设法查找这笔钱的下落,我们会随时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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