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缴纳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 2016.03.18
导读: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日前针对近期纳税咨询热点进行了统一解答:企业年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限售股适用20%税率;社保一次性补助金免缴个税;“偶然所得”可就地申报个税。
夫妻离婚后房屋转让如何计算个税?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如何缴纳个税?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日前针对近期纳税咨询热点进行了统一解答。根据税总的答复,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金不可以在个税税前扣除。
企业年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金中个人缴费部分也要征收个税吗?据了解,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之外,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税总答复表示,根据相关通知规定,对于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而对于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也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个人转让限售股适用20%税率
个人转让新上市公司限售股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总表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计税。
个人转让新上市公司限售股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实际转让收入和植入证券结算系统的标的限售股成本原值,以实际转让收入减去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适用20%的税率,直接计算需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合理税费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社保一次性补助金免缴个税
在一些职工遇工伤等情况时,社保基金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给企业,企业再支付给个人。对于这部分补助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税务部门答复称,根据相关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而这里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偶然所得”可就地申报个税
“我取得了一笔偶然所得,但发放所得的单位未代扣代缴,而且我的居住地与身份证上的户籍所在地也不一致。请问,我应该在哪里申报缴纳该项目的个人所得税?”对于居住地与身份证上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这种常见情况,税总也进行了明确。
离婚后房产转让可扣除合理费用
有纳税人询问,夫妻离婚后,共同拥有的一套房屋归属于另一方,该方将房屋转让给他人,请问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税总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二项规定,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缴纳大病医疗保险金须计税
有纳税人提出: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金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税务部门表示“不可以”。理由是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大病医疗保险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里列举的基本保险类,由于目前未有相应的政策规定,因此不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需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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