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知识汇总 社会保险知识 广州社保中心将上调供养亲属抚恤金

广州社保中心将上调供养亲属抚恤金

发布日期: 2012.02.23

导读:广州全市将上调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涨幅达到12.9%。

广州全市符合条件的1~4级工残护理人员、退休且享受护理费待遇人员的护理费以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人员的抚恤金,自本月起上调,涨幅为12.9%。这是昨日记者从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的。

按照规定,某1~4级工残护理人员,2009年6月的护理费月定期待遇为1000元,则本次调整后为:1000+1000×12.9%=1129(元);某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遗属人员,2009年6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月定期待遇为600元,则本次调整后为:600+600×12.9%=677.4(元)

据悉,2009年8月底前,将2009年7月的调整金额发放至待遇领取人对应账户;2009年8月起,护理费和抚恤金按调整后的标准进行发放。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中国人寿财险
实习生、短期工,10万意外保额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查看详情 ¥16.00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太平洋产险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查看详情 ¥2.90

热门产品

  • 成人
  • 少儿
  • 老人
  • 财富
  • 旅行
  • 交通
  • 家财
新人专享福利
家庭智能推荐24小时营业不打烊,服务超五星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