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知识详解
发布日期: 2012.03.23
导读:健康保险亦称为医疗保险,主要目的是弥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外伤而接受治疗时所需之费用,可分为门诊医疗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两大类。
医疗保险类别
健康保险亦称为医疗保险,主要目的是弥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外伤而接受治疗时所需之费用,可分为门诊医疗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两大类。
一、“门诊医疗计划”的保障范围包括求诊于注册医生及专科医生时的药物及治疗费用。一般门诊医疗计划都规定了每年看病的次数及每次求诊的最高赔偿限额,有些计划则只支付有关求诊费用的某个指定百分比,例如:80%由保险公司支付,余下的20%由被保险人自己负责,目的是防止被保险人滥用这份保障。
二、“住院计划”为投保人提供住院费用的保障,其中包括药物、手术、输血、输氧、理疗、敷料等费用。
有些保险合同是根据整个住院期总支出作一次性的赔款,有些则是按日提供津贴。住院保险亦有被保险人自负比例的规定,比例由10%-40%不等。
多数门诊或住院计划都不负责因下列情况引起之费用,购买保险前已有的疾病、分娩、家庭病床、住院疗养等等。投保人购买保险时应向有关保险公司了解清楚保险责任。
医疗费用不断上升
随着医学日渐发达,医疗设备发展迅速,给世界各地人民带来的喜讯是人类的寿命得以延长,但潜在的隐患是医疗费用的上涨,往往比生活指数上升得还要快。
国卫保险身为香港最大的医疗保险公司,极度关注这个问题,于1991年中开始推出“国卫医疗指数”,有系统地分析客户的赔偿数字;及向香港各大医院及医疗界收集收费资料,用严谨的态度去监察医疗费用的上升趋势;就门诊,住院、手术及生活指数四大方面去设计有关的医疗保障计划,以切合客户的实际需要。国卫“更安心”医疗保险之保障,每年都会根据有关的指数作出调整,是香港唯一的有保障增值的医疗保险计划。
给付保险金
保险合同中规定了被保险人通知保险公司理赔条件,一般是在被保险人住院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并在出院60日内向保险人提出给付申请,否则当作被保险人自动放弃权益。
在提出申请时,被保险人应向有关公司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保险合同、身份证、住院费原始单证及结帐单明细表,如因意外事故住院者,更需要提供有关部门的意外事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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